教育部发布 2022 年高考预警信息,提醒考生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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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广大学子一生中的一次大考,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随着2022年高考临近,广大考生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餐饮管理,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高考传播虚假信息、制造焦虑、实施诈骗,甚至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为此,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1.组织高考作弊是严重违法行为

高考期间,不法分子经常在网上发布“帮考”信息,声称能为考生提供考试试题和答案。殊不知,在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为考生提供考试试题和答案、贩卖、使用无线作弊设备等,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案情】2019年高考期间,大学生何某浩在网上发布“代考”广告,广东、山东、贵州等地12名考生向其支付“报名费”。何某浩在网上联系上大学生聂某武、彭某林(何某浩的同学),三人分工协作,何某浩负责联系、传递试题及答案,聂某武负责解题,彭某林负责编排试题,替12名考生在高考期间作弊。6月8日,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行动,当场将何某浩、聂某武、彭某林抓获。三人因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出售、使用无线考试作弊设备”、“向考生提供考试试题和答案”、“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考”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高考、研究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将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对各类考试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不贷。考生务必增强法制意识,拒绝考试作弊社会福利,绝不以法度试错。

2. *不是捷径,而是“死路”

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考上理想的大学医保报销,想尽各种办法,花大价钱给孩子找“关系”,甚至雇佣“枪手”帮孩子上大学演艺圈,结果钱财损失,人身损失,后果非常严重。

【案例】为了让学习成绩不好的侄子小陈考上本科学校直播带货,李某与小陈母亲商量,决定花钱找人替小陈作弊,如果考上“一等”就给小陈5万元。最后,某校研究生刘某同意替小陈作弊。结果,2019年高考当天,刘某被监考老师当场抓获。警方随即立案侦查,涉案人员陆续归案。李某组织考生作弊,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健康服务与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枪手”刘某代替他人代考,构成代考罪; 学生家长让别人替自己孩子参加考试,也构成替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以四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金。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替考或者让别人代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替考罪是典型的对立犯罪,刑法对考生和“枪手”都予以处罚,定罪量刑相同。

【提醒】帮助孩子作弊的家长不是爱孩子,而是害孩子,最终不仅血本无归,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研究生刘某为了数万元作弊费充当“枪手”,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认识作弊的危害和法律后果,诚实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3. 随身携带手机以求好运会导致考试作弊并毁掉你的未来

如今智能手机普及,一些学生经常使用智能手机进行查题、翻译题等功能来辅助学习,提高学习效率。但是,如果在考试中使用手机作弊,就等于算错了,你的聪明才智可能会适得其反。

【案例】2021年高考期间,一名考生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躲避入口安检。考试期间,该学生用手机偷拍试题并发到场外索要答案,被当场抓获。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该学生被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成绩作废,并被停止参加国家教育考试。

【规定】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视为考试作弊,该项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携带、使用作弊设备、材料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为防范和打击全国教育考试手机作弊行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2022年,教育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部署地方教育、公安、通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打击手机作弊”专项治理。考生一定要知法守法,诚实参加考试,切勿心存侥幸,以免毁了自己的前程。

4. 寻找官方标识,不要相信“谣言”

每年考试前,大量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各类信息鱼龙混杂,一些个人或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注意力,趁机注册“山寨”公众号,传播非官方来源的“谣言”计划生育政策,从中牟取利益。

【案例】2020年高考受疫情影响延期一个月,时不时有自媒体趁机在网上传播一些所谓的高考安排信息。如某自媒体以“某市2020年高考考场安排”为题,在网上传播“某市2020年高考考场设置方案”的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引起考生及家长不安。该市教育局认定该消息为虚假信息。

【规定】根据中央网信办《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注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公众账号制作运营者不得恶意冒充、仿冒、冒用组织及他人公众账号制作、发布信息内容,不得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误导公众。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提醒】2022年益智游戏,教育部将联合国家网信办、公安局及多家互联网公司继续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标识”“清理网络考试相关公众账号”专项行动,让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权威机构高考信息,避免受骗。考生和家长在网上查询高考相关信息时,请认准权威机构“官方”标识(如、),谨防虚假账号或网站诈骗。

5. 不要相信虚假宣传,谨防受骗

考试“保证通过”、双倍提升、XX天快速学会,或者“内部资源”、“出题专家授课”、“一次通过保证”等等,这样的口号和招聘广告经常出现在各考试培训机构的招聘宣传中,让很多家长信以为真。其实,这些培训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夸大宣传、虚构师资、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明示或者暗示保证能进入高等教育机构、通过考试、获得学位、证书,或者教育、培训的有效性;(二)明示或者暗示有关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考试题库人员从事教育、培训活动;(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员或者受益人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推荐、证明。

【提醒】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虚假广告,这样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浪费宝贵的复习时间。

6.警惕网络诈骗,不购买高考答案

不法分子每年都会在网络平台或通讯群中兜售所谓的“高考真题”“绝密答案”,打出“超高准确率”“违约退款”等诱人信息,以“预付定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费,有的还以发送“模拟试卷”为名,向用户电脑或手机发送病毒,套取用户信息。

【案情】2021年3月,黄某通过QQ进入多个聊天群,谎称自己有购买高考答案的渠道,以每门1.5万元的价格向家长和考生出售所谓的“高考答案”,诈骗安徽、山东、湖南等5个省10余人,骗取金额达10余万元。目前,黄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以考试作弊为目的,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试题、答案”是违法行为。

【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资料,其保管、运输管理措施极为严格,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辨别真假老龄化服务业,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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